服務條款
- 本公司服務之時間為星期一至五,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,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,星期六下午,星期日及公眾期休息,黑色暴雨警告及八號或以上風球暫停收及送件服務。
- 如因本公司錯誤而導致貴公司之物件損壞及遺失,本公司所賠償之金額最高不超過港幣 $500.00。除了上述 $500.00 外,本司概不負責所有其他損失,尤指間接損失,因天災、被劫或易碎物品,本公司恕不賠償。
- 本公司一切服務賬目將於月尾結算,貴客戶如收到該月之月結單請在30天內繳付,但如未能在30天內繳付,本公司有權加收百分之十之附加費作為本公司的算定損失,多謝合作。
- 客戶如選擇更改月費項目或取消服務、請提早一個月前書面通知,或以一個月之代通知金的方式取消速遞服務。在取消服務後,貴客戶須立刻清繳所有欠款。
- 於生效日期後一個月內為試用期,在試用期內貴客戶如想取消速遞服務,貴公司需預早七天前通知本公司,在試用期後貴客戶如想取消速遞服務,則需預早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才能取消速遞服務。
- 所有客戶所出之文件內附有現金,必須經本公司之員工、在該份文件上簽收作實,如文件內之現金,一經本公司之員工 點算及簽收作實。若遺失此份現金件,本公司將會承擔文件內現金賠償,最高賠償額為 HK$2,000.00 (月費客戶) / HK$500.00 (套票客戶)。
- 柯打如總重量超過3KG或物件過大,敬請早半天通知本公司以安排車隊收派。
- 每件文件及樣辦均不得超過 30cm x 30cm x 30cm,或長度 / 闊度 / 高度不能超過 40cm,如超過每件柯打需附加收費。
- 運輸署換領牌照、報關、打厘印及田土廳查冊資料等,只限於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辦理。
- 所有政府部門及銀行,每一個櫃位均當作一個柯打計算。